商丘7只猕猴险遭“拐卖” 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0.01.2015  10:23

东方今报商丘讯 1月8日上午,商丘交警二大队古宋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七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据民警介绍,上午10时50分许,交警二大队古宋中队中队长尤斌和民警何汉伟、王军正在商丘市阏伯路与平原路交叉口查纠交通违法,查到一辆长途客车时,民警王军检查客车行李箱内行李时,发现有几个箱包内有东西在动,细心的王军伸手触摸感觉里面的东西又软又热,遂责令货主打开箱包接受检查,货主迟迟不愿打开,民警更加怀疑,并强行打开,结果发现里面装的是猴子,共七只。

见此情形,中队长尤斌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知森林公安来确认猴子种类。森林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七只猴子为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森林公安,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