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年初一启动的Ⅰ级响应19日起调整为Ⅱ级,意味着啥?
18日晚,大河报记者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明确自3月19日0时起,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级别调整意味着什么?目前别的省份情况如何?
【回顾】还记得吗?大年初一启动的Ⅰ级响应!
18日晚,一则消息迅速在记者的朋友圈刷屏!河南省人民政府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自3月19日0时起,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
河南省何时启动的Ⅰ级响应还记得吗?大河报记者查询官方消息:1月25日,针对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5日,也是农历的大年初一。从启动至今,河南Ⅰ级响应时间持续54天。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取得了显著成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三十三场新闻发布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若石通报,省卫健委分析研判我省疫情形势:截至3月16日24时,全省本地确诊病例19天“零新增”,住院治疗患者全部治愈出院;疑似病例18天“零新增”。目前郑州市有1例境外输入病例外,全省确诊病例“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
【规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意味着啥?
河南省下调应急响应的通知发布后,部分网友留言:“2级是不是意味着没有那么严重了”“Ⅰ级响应、Ⅱ级响应区别是啥?”
对此,《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明确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而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也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据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需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急指挥等需及时向国务院和卫生部报告工作情况。每天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I级响应下,将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而下调应急响应等级则意味着该地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形势好转。省级政府可实行对本行政区的更多事项的决定权。
不过,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并不意味着从此可以放松警惕,聚堆儿撒欢儿了。此前,钟南山院士就针对部分省份下调级别作出提醒:防控的级别要下降,防控的意识要保持,仍要高度警惕新冠肺炎对人的传染性。
【解除】应急响应结束,需等事件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
需要提醒河南群众,应急级别下调,只是阶段性变化,应急响应仍然没有结束。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结束的程序: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预案启动的省应急委或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省应急委、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总体或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撤销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他省】外地多个省份已调低应急响应级别
疫情初期,全国各地省份均启动应急响应,目前,其他省份是否也调整了应急响应等级?
记者查询了解到,2月1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随后,2月21日,甘肃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
据人民日报报道,截至3月4日19时,山西、广东、江苏、新疆、四川、宁夏、浙江、黑龙江等8省份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内蒙古、青海、海南、陕西等9省份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同时还有4省根据省内区域不同的风险程度,分区分级地进行精准防控。
【链接】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 ( 市、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 ( 市、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 ( 市、区 ) ( 不含省直管县 ( 市、区 ) ,下同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 ( 市、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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