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申报条件公布

17.02.2023  12:30

【大河财立方消息】 2月17日,河南省商务厅通知,为推动实体零售、传统百货业向购物、餐饮、休闲、娱乐、金融等业态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品牌消费集聚区优势,扩大品牌消费市场规模,引领市场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消费市场提质扩容,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消费需求提供有力保障,省商务厅决定开展第七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工作。

申报主体 在河南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聚区以商贸为主体,设施设备齐全,具备餐饮、文化休闲或娱乐等功能;集聚较多品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已探索发展智慧零售或基本完成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被命名为绿色商场或平安商场的企业优先。

同时 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辖市级:商品经营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餐饮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二)县级:商品经营总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餐饮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正式开业1年以上;

(四)企业有明显、系统的品牌发展思路、品牌营销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

(五)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管理正规有序;

(六)企业有与经营规模配套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公用洗手间;

(七)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反恐防暴机构、制度健全,有预案并组织演练;设有微型消防站,有专(兼)职消防应急小分队,管理规范;各种设施设备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