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河南这些干部被通报了
安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安阳市政府金融办原主任徐鸿云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8年7月至9月,徐鸿云违反《安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接待费由该单位工作人员以虚构接待事项拆分消费次数的形式审批报销。2018年8月至9月,徐鸿云安排金融办综合科负责人购买白酒3箱,以办公用品费在单位报销。2019年6月27日,徐鸿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安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院长蔺海龙、副院长牛文青、原派驻县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孟庆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安阳县妇幼保健院违反规定以安全无事故奖、优秀奖、加班费等名义向该县妇幼保健院院委会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发放共计138260元补助或奖励。2018年7月5日,蔺海龙违反规定用公款在安阳市某饭店为孟庆义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将相关费用混入单位食堂正常开支进行报销,牛文青参与了此次宴请。2019年7月26日,蔺海龙、孟庆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牛文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汤阴县宜沟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赵曙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9年2月,赵曙光在任汤阴县宜沟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归个人看护孩子使用。赵曙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29日,赵曙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滑县道口镇第五完全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栗世扬公款吃喝问题。 2012年底,栗世扬收取本校教师靳某代课费4000元,未入单位账户交由单位会计私下保管,并将其中1500元于2013年以招待、聚餐名义用于公款吃喝;2018年1月,栗世扬收取本校教师杨某代课费10000元,未入单位账户而交由会计保管,当年以招待、聚餐、加班等名义将其中4700元用于公款吃喝。栗世扬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7月26日,栗世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阳市纪委监委)
漯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漯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贾丰友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 2013年以来,贾丰友多次违规接受涉黑案件主犯李昊烨的宴请;2009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李昊烨所送节礼,共计价值4000元。2013年,漯河市公安局天桥分局在侦办“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期间,贾丰友时任天桥分局筹备组负责人,接受李昊烨和该案利害关系人邀请,携家属与二人一同外出游玩,全部费用均由李昊烨承担,并在此期间收受他人价值3万元字画一幅。贾丰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经漯河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丰友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对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漯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刘永杰在担任漯河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期间,先后三次违规出入黑社会性质犯罪人员李磊所开的私人会所,并在该会所接受宴请。刘永杰在担任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委)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李磊等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9500元。2019年8月,经漯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永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漯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鲁宁私车公养问题。 漯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人员鲁宁(民主建国会会员),利用管理油卡的便利,2015年12月到2019年3月间,使用公务油卡累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近6000元;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间,先后在陕西省、安徽省等省份使用公务油卡加油16次,共计2529.15元。2019年4月,鲁宁慑于巡察压力,主动向公务油卡账户退回8000元。2019年7月,经漯河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鲁宁行政记过处分。
4.漯河市郾城区原农林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学政违规发放补助、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周学政在担任郾城区文化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于2015年2月主持召开会议,决定从当年春节开始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值班人员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共计31040元;2013年至2016年,郾城区文化旅游局多次违规进行公务接待,周学政让下属单位曲剧团公款报销酒水费用共计3.5万元。周学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学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程序免去其农林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追缴区文化旅游局违规发放的补贴31040元。
5.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原院长彭胜耀公款购买购物卡和烟酒问题。 彭胜耀(九三学社会员)在担任源汇区中医院院长期间,2013年1月安排时任出纳以购买食品、文具用品名义,购买3万元购物卡用于工作关系协调;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间,多次安排该院办公室主任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招待和外部协调,价值合计13930元,并以绩效工资名义在单位财务中予以冲抵。彭胜耀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1月,经源汇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彭胜耀政务撤职处分。(漯河市纪委监委)
获嘉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获嘉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景广星等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2018年9月,获嘉县第一高级中学在教职工办公用房调整过程中,未及时调整解决该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和寝室未分开问题,造成五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2019年6月28日,县监察委给予景广星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聂常选、韩希山、丰勇和党总支副书记赵家干四人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史庄镇西永安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盛鸿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西永安村两委干部在低保户认定和调整时研究决定,让部分低保户补充家庭成员资料按“以户施保”进行低保申报,实际工作中则按“以人施保”发放低保金,多余的低保金12000余元违规发放给时任6名村两委干部作为津补贴,每人2000元。2019年6月30日,史庄镇纪委给予郭盛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党支部委员朱仁田、闫庆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村委委员杨世超、闫庆海和原村聘干部冯艳霞诫勉谈话,违纪款12000元予以收缴。
3.黄堤镇南马厂村党支部书记徐启云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南马厂村以村内杂工工资的名义,隐匿列支五笔费用支出,用于冲抵村内聚餐吃饭费用,共计5300元。结合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19日,黄堤镇纪委给予徐启云和该村原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刘树广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孙贵林党内警告处分。
4.太山镇马庄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王德良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9年1月,马庄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王德良借支出农村环境整治用工工资的名义,虚列村民用工工资共200元,为个人和村党支部书记马振移各购买一条价值100元的香烟作为春节福利。2019年6月29日,太山镇纪委给予王德良诫勉谈话,给予马振移提醒谈话,违纪款200元退赔至村财务。(新乡市纪委监委)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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