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取消14类证明 含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29.10.2015  07:58

  □记者 王惟一

  核心提示|居民生活中繁琐的证明,有些是相关部门把自身应履行的职责推给了办事人,有些根本没必要,有些很奇葩。记者昨日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印发,取消了14类22项民生服务事项中增加群众负担、不符合简政放权精神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

   14类证明以后不用出具啦以前群众的麻烦今后交给政府部门吧

  1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涉及事项:寺观教堂外其他固定处所的设立审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因公出国(境)政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取消理由:因工作的敏感性或日常管理确实需要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并获取相关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健康状况证明

  涉及事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取消理由:公民身体是否健康,是否能够从事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劳动,是公民自主决定的事情,不应作为行政机关硬性要求的条件。

   3 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证明

  涉及事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

  取消理由:人社部门作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具有监管职能,应当通过监管掌握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因而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时,不必再要求提供关于培训方面的不良记录和投诉证明材料。

  4 计划生育证明

  涉及事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外地进郑企业人员登记。

  取消理由:计划生育监管是计生部门法定职责,公民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应影响到其基本的就业权和生存权。确需了解的,相关部门应当向计生等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