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和人争执 为报复扔汽油瓶点燃焚其车

13.11.2014  10:05

日前,临颍县民警连续奋战10余个小时,成功破获了一起人为焚车案,并协助遏制了轿车后备厢天然气罐爆炸事件的发生。

□记者薛华通讯员贾占峰

轿车着火车上气罐可能爆炸

10月30日凌晨4时许,临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巨陵镇辛庄村村民报警,称该村民停放在辛庄村的轿车着火了,这辆轿车之前改装成了燃气,后备厢的天然气罐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

接到群众报警后,110指挥中心接警人员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当即启动重大事件处置预案。110指挥中心当即指令县消防大队火速奔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指令巨陵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奔赴现场,做好附近居民的疏导工作,协助县消防官兵灭火。

接到110指挥中心紧急指令后,县消防大队官兵和巨陵派出所民警均在第一时间内奔赴现场。消防大队官兵当即打开消防设施,对火势凶猛的轿车进行扑救,重点确保后备厢的燃气罐不发生爆炸,巨陵派出所民警则将旁边围观的群众疏导至安全区内,确保不发生其他事故。

经过消防官兵持续不断的扑救,轿车的火势最终被扑灭,后备厢的天然气罐也完好无损,未发生任何泄漏和爆炸。

案发现场有辣椒秆和汽油味

大火被扑灭后,巨陵派出所指导员刘志磊带领民警立即对火灾现场展开调查,刘志磊在侦查中发现轿车的右后部有辣椒秆等易燃物烧毁后的灰烬,还有几个破损的啤酒瓶散发着残留的汽油味。刘志磊判断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毁车案,并将案情及时报告给了所长董振桥。

董振桥及时向临颍县公安局领导进行汇报。针对关系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这一恶性案件,局长于珂当即指示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汤绍祥组织刑侦精干力量全力破案。汤绍祥当即抽调刑侦大队侦查员组成专案组,并给予专案组最大的技术和人员支持。

专案组侦查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缜密侦查,并根据现场勘验的线索分两组进行侦查:一组侦查员重点调查被害人陈某的社会关系,尤其以近期存在较大矛盾的人员为重点排查对象;一组侦查员以案发现场为中心,重点调查案发前现场四周的加油站存在的私灌汽油人员,尤其以家中存在现场遗留类似啤酒瓶的人员为重点对象。

摸排调查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专案组全体侦查员连续奋战,经过10个小时的摸排调查,本村村民陈某强进入侦查员的视野。陈某强,男,汉族,1979年出生,案发当天凌晨酒后和被害人陈某发生矛盾,并扬言要打击报复,有较大作案嫌疑。

确定重点嫌疑人陈某强后,专案组侦查员兵分两路,一路侦查员在巨陵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对嫌疑人陈某强进行人身控制,一路侦查员对嫌疑人陈某强的家进行地毯式搜查。

侦查员在嫌疑人陈某强的家中发现有摩托车被油管抽油的痕迹,摩托车的四周散发着较浓烈的汽油味,并在其家中找到和案发现场一致的“雪花”和“南街村”两个牌子的啤酒瓶,陈某强的作案嫌疑重大。

锁定重大嫌疑人陈某强后,专案组侦查员当即将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刚开始面对侦查员的讯问,陈某强百般抵赖,并辩称自己案发当天凌晨喝酒后就一直在家睡觉,一直没有再外出。

怀恨报复自制燃烧瓶焚车

面对嫌疑人的百般狡辩,侦查员张朝阳、李军伟、郑颍相互配合,改变讯问方案,确定以现场和嫌疑人家中提取的客观物证为突破口。侦查员郑颍拿着从嫌疑人家中提取的两个空啤酒瓶,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强:“其他的你先不要说,你就给我们说明白这两个啤酒瓶的事!”侦查员李军伟和张朝阳也在一旁旁敲侧击,陈述利害关系,共同瓦解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面对侦查员强有力的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强当即表示一时糊涂做了傻事,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陈某强供述,案发那天凌晨酒后和被害人陈某发生矛盾,被陈某辱骂后怀恨在心,回到家后抽取摩托车的汽油装进啤酒瓶内,自制了几个燃烧瓶后来到被害人陈某放车的位置,将燃烧瓶点燃扔至被害人的轿车上,将车点燃后离开了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强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