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首日河南通报4名违纪干部 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
□记者 王磊
本报讯 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省纪委就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多名党员干部被“点名”,再次为全省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春节虽然已过去,但还处于“正月十五里都是年”的特殊时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不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案例1】
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仇登峰、政协副主席刘太学违规收受礼金
仇登峰在任潢川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借逢年过节之际,违规收受他人礼金27.1万元,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刘太学在任潢川县城关镇镇长、春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借逢年过节之际,违规收受他人礼金27.41万元,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15年12月18日,信阳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信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仇登峰、刘太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2】
唐河县教体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承珍等人违规接受宴请
2015年12月17日,吴承珍和该局督导室科员王民轩、滨河中心校科员吴振一行3人在对毕店镇某民办幼儿园年审检查结束后,违规接受该幼儿园负责人李某的私人宴请。2015年12月28日,唐河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分别给予吴承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民轩、吴振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3】
南乐县公路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胜利违规使用公车
2015年12月13日,王胜利擅自使用封存的单位公车办私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15日,南乐县纪委给予王胜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4】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经理孟程违规使用公车
2016年1月24日晚,孟程以个人名义在郑州市某饭店宴请公司项目部管理及劳务负责人,饭后安排公司公务用车送就餐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4日,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孟程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