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区选聘32名督学 责任区督学1人1年2万经费

07.05.2014  18:17
  本报讯 以后,再有学校乱收费,食堂卫生差,学生课业负担重等问题,就有人帮咱管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获悉,该区将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中小学兼职督学和责任区督学共32名。
  
  督学“责任重大”,要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还要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据了解,此次兼职督学、责任区督学主要从在职或退休的校长、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遴选。选聘成功后,兼职督学和责任区督学由金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颁发督学证。每名责任区督学负责5所学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制作标牌,标明责任区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着位置予以公布。
  
  责任区督学督导学校,采取随机听课、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督导结束后,责任区督学要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兼职督学,需要按时参加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各项督导评估工作。
  
  被选聘上的督学也将获得相应待遇。兼职督学,参加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各项督导评估工作,按工作日补助劳务费;责任区督学,每人每年两万元督学经费,如果参加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阶段性评估工作,另按工作日补助劳务费。
  
  据了解,本次选聘采用公开选聘、自愿申报、综合审定等原则进行,聘期三年。
  
  此次选聘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至17日。
  
  报名办法:在金水区教育信息网上下载《金水区中小学兼职督学责任区督学申请表》,填写后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371-60116675、60116676
  
  联系人:李老师、白老师、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