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化肥坑农 不增收反减产
中原大化集团“中原”牌和“中原大化”牌系列产品曾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原”牌商标也曾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中原大化违规授权,层层转包,默认小厂使用其品牌制售不合格产品,导致农业生产严重受损。
“名牌”化肥坑农,不增收反减产三成
买到大品牌假化肥的远不只彭万民一人。秦培川是王助镇东郭村蔬菜种植大户,家里11亩多蔬菜大棚用了“中原”牌化肥,辣椒长得又小又弯,最少减产30%;南乐县杨村乡袁庄村的武桂荣,花生地施了“中原”牌化肥,大片干枯死亡。
在记者走访豫北的多个县乡村中,施用该肥料的农田都出现不同程度减产,特别是蔬菜种植损失严重。
接到群众举报后,濮阳县工商局查扣检验了三类共31吨“中原”牌复合肥,均为不合格产品。
农资专家介绍,使用该化肥不但会加大农作物病虫害、倒伏可能性,还容易引起土壤酸化、板结,带来生态灾难。
层层转包,一出问题相互推诿
问题化肥外包装上明确标有中原大化厂名厂址及“中原”品牌,多名农民也指认曾在销售人员带领下参观中原大化厂房。但购销合同上,除了“中原大化”字样外,还盖着“河南中原绿色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肥业)的印章。这些问题化肥,到底出自谁手?
中原大化宣传部门崔姓负责人表示,目前该集团以尿素生产为主,复合肥的生产销售已授权给独立的企业法人濮阳大化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对其质量问题并不知情。
根据双方协议,中原大化授权工贸公司生产复混肥等产品,准许其使用中原大化的厂名、厂址和“中原”牌商标,并将10万吨复合肥整套装置及厂房、办公楼、站台、仓库租赁给工贸公司。
那么绿色肥业又是怎么回事呢?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张思维说,工贸公司有3套生产线设备,一套自己使用,一套租给个人,一套便租给绿色肥业;但并不清楚绿色肥业是否实际生产“中原”牌肥料,反正被查扣的这批化肥不是工贸公司生产的。
“知名品牌遭层层转包,生产销售渠道混乱,不仅给问题化肥流入市场留下了可乘之机,也使得调查追责难上加难。”濮阳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高尚勋说。
关系乱套,违规授权须担责
然而事情还没有这么简单。当记者提出对绿色肥业采访时,中原大化及工贸公司负责人均表示联系不上这个同在中原大化厂区内生产的合作企业。
濮阳市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工贸公司实际上是中原大化下面的一个劳务公司,其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中原大化的家属子女;中原大化改制后将部分生产线租赁给工贸公司,同时默认其使用自己的品牌;而更令人咋舌的是,工贸公司和绿色肥业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中原大化要给工贸公司这部分人有口饭吃,而绿色肥业实际上和工贸公司就是一家。这么乱套的关系,产品质量本就难以保障。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几家企业相互推诿,都不承担责任。”濮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社安说。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丹说,根据《民法通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相关规定,中原大化不得许可工贸公司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工贸公司更不得以获得授权为由,许可绿色肥业使用中原大化的企业名称,中原大化和工贸公司存在明显违规使用厂名、厂址等问题。
此外,根据商标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中原大化必须对产品质量承担监管责任,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原大化集团不能以已授权他人生产销售为由推脱责任,必须对不合格化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农资行业专业人士李鑫建议,消费者应到正规门市购买农资产品,并索取有关票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目前农资市场表面上多方监管,实际上无人管理,农业、质监、工商执法上缺少衔接和配合,监管能力非常低下。”李鑫说。
李鑫建议国家应尽量融合工商和质监部门相关职能,便于执法,同时加大执法能力培训,整合相关检验机构,提升检验水平,加快完善肥料标准,并适时进行全国肥料产品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大检查,规范行业生产、确保农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