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追授河南3名民警二级英雄模范
人民网郑州8月2日电(霍亚平)8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分别签署命令,为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的1个内设单位记集体一等功,同时,追授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史军锋3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史军锋:执行任务时突发心脏病牺牲
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史军锋,自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治安、特警、交警等多个岗位工作,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他不怕牺牲、勇于担当,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曾在处置持枪抢劫人质案中,第一个冲进房间将犯罪嫌疑人擒获,也曾第一个跳入寒冷刺骨的冰水中勇救落水儿童。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担任特警支队集训队长期间,带领队员们连续三届在全省特警大比武中获一等奖,连续11年保持全省前三名。
2014年担任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后,史军锋主动选择距离最远的分包路段,并根据山区高速公路隧道桥梁多的特点,推行分段重点整治,逐一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实现了连续7个月交通事故零伤亡的佳绩。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人民警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2016年5月2日,史军锋同志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6岁。
王清华:40岁,他倒在工作岗位上
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王清华,自200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他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全力投入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各项工作,先后参与侦破各类案件800余起,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英勇无畏、不怕牺牲,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曾成功抓获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英勇制服患艾滋病的毒贩,曾奋不顾身抱出烈火中的煤气罐,树立了人民警察无私无畏、勇往直前的良好形象,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2017年4月14日凌晨,王清华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在值班期间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0岁。
余歌平:从警38年即将退休之际他却不幸殉职
平顶山市公安局中兴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余歌平,自1978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无论在刑侦、经侦还是预审部门,无论是担任领导职务还是普通民警,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全身心投入各项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恪尽职守、顽强拼搏,先后参与侦破大要案件数百起,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曾在抓捕持刀抢劫犯罪嫌疑人时英勇负伤,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爱岗敬业、忘我工作,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但仍始终坚守岗位,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成为大家一致公认的“老黄牛”。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2016年6月24日20时许,余歌平同志在加班完成工作任务后返家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时年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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