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通报4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案例:7名公职人员“吃低保” 责任人被处分

07.01.2016  08:11

7名公职人员享受低保待遇,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是谁干的?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获悉,郑州市通报4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登封市民政局低保科原科长荣钢建失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救助对象及相关信息准确,去年1~10月,郑州市核对城市低保申请家庭14849户33811人,查出问题并退出低保282户463人。根据郑州市纪委发布的通报,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荣钢建同志作为登封市民政局低保科科长,没有认真核实低保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致使7名公职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经登封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荣钢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一名长期查处民政系统腐败案件的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说,在民政部门的某些官员眼里,低保资金俨然就是一块不占白不占的“唐僧肉”,他建议,查处公职人员“吃低保”,不能止于对涉事者“把吃进去的吐出来”的如数退赔,更需启动对其违纪违法行为的真相查究,追究其法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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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郑州市在全市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批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

○登封市东华镇副镇长李小芳在任东华镇民政所所长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高某某违规享受低保待遇负有主要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月,新郑市八千乡东区区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合杰违反不许午间饮酒、上班时间玩游戏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10月,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马卫华工作日午餐饮酒,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魏院松身为郑庵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巧村包村领导,在处理刘巧村村民信访事件中,没有切实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导致事态扩大,给中牟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中牟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王磊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