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同学盗用信息贷款买手机 莫名被催还款
4月23日,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大二学生薛义(化名)给牛山派出所的民警送上了一张自己画的漫画,感谢民警帮他挽回了近万元的经济损失。原来,薛义的同学李某和周某盗用了他和另两位同学的个人信息,在网上贷款买了手机,致薛义和同学被催款近3万余。报警后,牛山派出所的民警将李某和周某抓获。昨日记者获悉,李某和周某因诈骗罪已被顺义警方刑事拘留。
莫名被贷款公司催还款
薛义是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一名大二学生。今年3月10日,他收到某网络贷款公司发来的催款单。该网络公司称,薛义之前在他们的网站上零首付贷款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未按时还款,现在网站催其还款本息加上滞纳金共计9300余元。
“我从来没有在这个网站上买过手机啊。”薛义赶忙联系该网站的工作人员,想弄明白自己没有买过手机,为什么会给他发催款单。
经过该网站工作人员核实,确认手机已经发货并已收货,该网站注册和购买手机的信息都是薛义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弄错,并提示薛义要及时还款,逾期要收取滞纳金。如果恶意拖欠,公司不排除采用法律手段追缴欠款。
薛义说,在这个网络贷款公司,只要提供身份证、手机号、学信网等信息,注册后在网站购物一定金额内是可以零首付贷款后分期付款。
三名同学被人盗用个人信息
薛义猜想,可能有人盗用了他的个人信息,然后用零首付贷款买了手机。于是,薛义到牛山派出所报警。就在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时,又先后接到该校学生詹某、江某二人的报案,他们的情况和薛义一样。
民警调查过程中发现,三位报警的同学在该网络贷款公司于校内宣传活动时填写预留过个人信息。根据调查,民警将嫌疑人锁定在该网站在学校的总代理李某和二级代理周某身上。
之后,民警开展大量调查工作,民警掌握的所有证据都指向了李某、周某二人。随后,民警将二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两人承认了诈骗同学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