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合成氨、氯碱行业安全生产互检互查活动的通知

02.08.2016  18:08

豫安监管办〔2016〕1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2016〕58号)、《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89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与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在全省合成氨、氯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互检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正常运行的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均应参加互检互查活动。

二、检查时间

互查活动自2016年7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

三、检查方式

互检互查活动采取协会牵头、分组实施的方式进行。

省安全监管局委托河南省化工医药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合成氨行业互检互查的牵头协调工作。联系人:孙璐璐;联系电话:18697338015。全省合成氨生产企业分成六组,组长单位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安全监管局委托河南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负责氯碱行业互检互查的牵头协调工作。联系人:蔡丽丽;联系电话:13733831150。全省氯碱生产企业分成两组,组长单位为昊华宇航化工有限公司沁阳氯碱分公司和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的互检互查实施方案由牵头单位分别制定。组长单位应安排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带队,负责本组检查协调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要保持工作连续。 互检互查活动开展中,要检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7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要搞好统 筹结合。 把此次行业互检互查活动与省局部署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特殊作业专项整治等活动结合起来,与《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结合起来。

三要及时整改提高。 各检查组要深入生产一线,全面认真排查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和措施,立即开展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牵头单位要及时通报检查进度,并于9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可以参照此做法,选取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对规范的企业为组长单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工作。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