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人员培训班

15.06.2016  08:54
              5月30日至6月4日,省司法厅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人员培训班。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参加培训并对做好警务督察工作提出要求。
      肖余生副厅长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面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始终把警务督察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谋划,使督察工作融入中心、置入中心、服务中心,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寓服务于督察过程之中。在督察中体现服务,构建督察、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大督察新格局,实现督察工作与全面工作的高度对接、深度融合。
      肖余生副厅长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督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把督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警务督察人员,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究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督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大力支持督察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为督察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机构及督察人员要认真践行“听党的话、无私奉献、用心谋事”的河南司法行政精神,充分发挥督促检查抓落实的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督察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地深入到干警的执法执勤岗位查安全隐患、堵管理漏洞,确保监所的安全稳定和干警队伍的健康发展。
      肖余生副厅长强调:督察人员是“警中警”,是“管警察的警察”。警务督察工作是一种光荣、一种骄傲,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压力。同时,警务督察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动态工作,是一项生生不息、永无止境的监督工作,在实践中应遵循责权明确、工作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督察体制,要积极研究督察工作规律,努力探索督察成果的运用机制,加强督察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充分发挥督察成果在抓队伍、促业务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将督察成果转化为规范执法、强化素质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