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司法局三项措施开展涉军维权工作

18.08.2016  21:32
              一是发挥法治宣传优势,营造法律拥军氛围。大力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到驻信部队,开展“以案说法”法治讲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法》、《婚姻法》等常用法律知识,解答战士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把每年8月定为“涉军法治宣传月”,在市区主要街道集中宣传《兵役法》、《国防法》、《军人安置条例》等,在《茶都调解》、《律师说事》等电视专题节目播出涉军案例等,营造尊军、拥军、爱军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涉军法治文艺巡演,编排涉军拥军爱军法治文艺节目,在军营、社区、乡镇、村庄开展巡演,让广大群众和军人军属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爱国爱军意识。
      二是发挥法律服务优势,促进军地和谐稳定。加强与军分区政治部、县区人民武装部及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律师能够及时介入涉军维权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在全市9个县区36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涉军维权接待站,在市直律师事务所开设“涉军维权案件窗口”,指派专门律师接待涉军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起诉等法律服务。对涉军案件进行单独登记,单设台账,实行严格的办案质量监督制度。把军人军属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落实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三优”服务原则,实现涉军服务“零等待”,涉军案件“高效率”。
      三是发挥法律援助优势,完善涉军维权体系。出台《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简化涉军维权案件的申请程序,实行由法援中心主任亲自接待、执业三年以上律师承办、3日内完成审批等服务制度。向军人军属发放统一印制的“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经济困难的双拥对象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对老复员军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实行上门服务。在军分区政治部、县区人武部、团以上部队机关设立3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镇武装部确定236个联络员,推动形成“横向到面、纵向到点”的涉军维权工作网络。将转业、退伍军人、军烈属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涉军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