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07.07.2016  13:54
              为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着眼于适应新常态,着眼于规范运行,着眼于提升效能,进一步明确管理目标,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着眼于适应新常态,明确目标任务,意见强调,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新要求,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特点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创新思路,科学谋划,逐步构建起“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效能显著”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更加规范,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努力实现教育培训规模、质量与效益的统一,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着眼于规范运行,构建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意见提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着力构建规划全面、职责明晰、运转有序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基础,提升教育培训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健全完善计划申报备案制度、登记管理制度、总结报告制度、学分制管理制度、质量评价评估制度5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
      着眼于提升效能,强化组织保障,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单独立项,足额保障,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省司法厅政治部将不定期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有创意、有特色的教育培训做法,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下发通报等形式,认真总结和推广,指导和带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