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

28.06.2016  21:58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出席2016年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

      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6月23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出席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就省司法厅承诺的八件实事向社会公开发布。
  八件实事具体内容:
      (一)升级改造“12348”法律援助专线,全部由社会律师值守,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全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50万人次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万件。
      (二)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对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凡被告人不认罪、认罪后翻供、申诉而没有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外,一律指派律师免费提供辩护。
      (三)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开展“促进家庭和谐、提升社会文明”公益法律服务周活动,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案件减收费用30%。
      (四)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办理同一公证事项的群体当事人实行定点定期服务。
      (五)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六)在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试点建设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七)在全省街道、社区建立600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八)推进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工作举措是:
      (一)明确责任。把八件实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逐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工作标准,确保落实。
      (二)强化考评。将八件实事落实情况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综治暨平安建设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办理承诺情况进行督查,奖优罚劣;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围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的内容,主动策划、及时宣传报道司法行政机关办实事的举措、进展和成效,推动为民办实事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