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

08.05.2014  12:33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出席新闻发布会

  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4月23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出席201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就省司法厅承诺的八件实事向社会公开发布。
  八件实事具体内容:(一)扩大法律援助便民利民范围,把环保侵权纠纷、农资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省108个县(县级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均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二)全省律师事务所至少开展两次“法律咨询周”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四)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五)在全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系列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六)开展人民调解组织整合规范活动,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2%以上。(七)加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使全省在押服刑人员至少有6000人以上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八)推行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举措是:(一)明确责任。省厅将把八件实事逐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工作标准,真正将执法为民理念贯穿到办实事的全过程,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体现在办实事的各个环节,务求实效。(二)强化督查。省厅将八件实事落实情况纳入省司法厅“两级督查”范围,纳入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责任目标暨平安建设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办理承诺情况进行督查,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加强宣传。围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的内容,省市县要相继策划一批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司法行政系统办实事的进展、举措、成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各项承诺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金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