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发布85号通告: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5.11.2022  06:30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2022年85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对我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2个)

1.刘集镇雅居乐春森湖畔西苑7号楼1单元

2.广惠街街道蓝山溪语小区6号楼1单元

低风险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疫情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