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1号总河长令发布

27.11.2018  10:51

记者11月26日从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市长、市总河长王新伟日前签署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河湖长要加强河湖巡查,注重解决河湖问题,在履职尽责、真抓实管、落实见效上下真功夫。

市第1号总河长令指出,河湖巡查是河湖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河湖长履职尽责的具体体现。各级河湖长要全面掌握河湖状况,带着问题去巡查、盯着问题不放松、不解决问题不罢手,不能走形式、搞过场;可根据河湖存在问题的多少、复杂程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密巡查点位。

市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要注重解决河湖问题。各级河湖长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好组织领导、协调督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治理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督导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相关职责;基层河长、巡察员要坚持周巡日查,及时协调解决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做到河湖小问题早解决、大问题早发现。

市第1号总河长令明确,各级河湖长要牵头组织“三污一净”专项行动。要认真贯彻《郑州市开展堵污口、清污泥、治污水、净水质专项行动方案》,牵头组织所负责河流、湖泊、水库上的“三污一净”专项行动开展,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开展综合整治,消除河湖上存在的“脏、乱、差、臭”的问题,实现“污口除、底泥净、黑臭无、河水清”的行动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