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下月起来往大陆无需签注 规定实行23年废止
新京报讯(记者 张媛)台胞想要来大陆,说走就能走!昨日,据公安部消息,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签注规定实行23年废止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最大的亮点是取消了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制度。
为此,公安部昨日发布消息,自2015年7月1日起,台湾居民无需办理签注,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可经开放口岸出入境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而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实施后,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
1992年实施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规定,“对批准来大陆的台湾居民,由国家主管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而此次修订,删除了涉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及签注签发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台胞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可经开放口岸出入境大陆,无需办理签注。
年内实现台胞证电子化
目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和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两类。而根据规定,取消台胞签注后,持有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所持证件有效期内多次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居留。持有三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一次入出境大陆并在3个月有效期内停留。
此外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为进一步提高台胞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正在筹备对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的电子化升级改版工作,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
■ 回应
国台办:新政策很到位
昨日,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实施免签注政策是为了促进交流,方便台胞,维护台胞的利益。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促进简化台胞来大陆的手续,包括减免签注费用,增加落地口岸,台胞证‘一人一号、终身不变’”马晓光表示,“新出台政策做得很到位,采取这一政策是为了促进交流,方便台胞,这是维护台胞的利益,”马晓光表示,出台这一举措,展现了大陆方面关心广大台湾同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的真诚理念和服务宗旨,这一举措的实施,将为两岸交流交往提供更大的便利,促进两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亲。
对于台湾地区是否会出台相关措施便利大陆游客,18日,“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副组长林蔚表示,目前,他还没有收到有关这方面政策的通知。新京报记者王晓枫
编辑:刘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