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一夜情未守约“陪我到天亮”遭起诉

07.08.2014  18:49

8月7日消息据台湾报道,“我不喜欢做完就走的关系......”新北市某27岁爱猫女性日前在脸书社团结识一名男性猫奴,拥有相同喜好的两人聊天后互有好感,干脆直接相约到女方住处一夜情。没想到男方没有遵守与女网友的约定“陪她到天亮”,完事后竟假借肚子饿买宵夜就穿裤子落跑,引发爱猫女不满怒告性侵。检方调查后认为此案应属单纯感情纠纷,6日做出不起诉处分。

挨告的刘姓男子指出,今年初他在脸书某爱猫社团认识一名很可爱的女网友,投缘的两人关系发展进度很快,认识没多久后即透过手机进行“视讯性爱”。但虚拟的感官刺激不能满足自己生理需求,刘男便陆续传送具有性暗示讯息给爱猫女,希望能到她家“可能会嘿咻喔!”

爱猫女收到讯息后并未表现出厌恶或反感的情绪,只是要求刘男做完后必须陪她到早上,刘男未想太多一口答应。当晚两人见面之后,两人互相接吻拥抱接着就发生亲密关系。

未料完事后,刘男谎称没吃饭就激烈运动肚子很饿,走下楼买个宵夜就一去不回,爱猫女才惊觉上当受骗,隔几天后就上警局报案控告刘男性侵。但检方认为,事发当时已值深夜,爱猫女不仅开门让刘男进来,穿着打扮也符合双方约定一夜情的迹象,种种证据都与常情不符,判断双方是在情投意合下发生关系,事后闹翻才会告上法院。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