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查处私设“小金库” 派出所所长受处分

21.07.2016  18:45

近日,台前县审计局在对县公安局2014年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该单位二级机构某乡镇派出所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

审计组在审查该单位支出单据时发现,该乡镇派出所收取该乡财政所2万元,名目为巡防员生活费,实际用于支付伙夫工资及电费,该资金收支无账无发票,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核算。审计人员对该项经济事项进行了调查,并约谈了经办人,最终确定,该单位存在私存私放,帐外收支,私设“小金库”问题。

私设“小金库”案件被移送后,该县公安局按照私设“小金库”的处理方法,收缴了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对该乡镇派出所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