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多措并举确保档案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03.08.2015  08:30

今年是漯河市召陵区成立十周年,按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即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规定,召陵区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档案移交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及早动员部署。印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对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档案移交范围是召陵区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驻召陵区单位的档案、资料。二是明晰工作责任。成立工作小组,采取分包单位的办法,将档案移交工作的指导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召陵区史志档案局档案股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的工作方法,对各立档单位在档案移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指导、详细讲解。四是明确完成时间。严格规定各立档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时间,确保档案移交工作按时完成。五是建立督查机制。将此次移交档案工作落后的单位列入2015年度市区两级档案执法检查重点单位,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对移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目前,已有近10个单位的10000余件各类档案资料正在规范整理移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