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民委纪检组召开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纪检组长会议
2月5日,驻省民委纪检组召开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纪检组长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宗)委(局)纪检组围绕如何更好的聚焦主业做好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彭亚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驻省民委纪检组组长赵奔利同志主持会议。
彭亚平同志就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 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 准确把握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要时刻保持警醒,不断增强担当精神和忧患意识,切实纠正民族宗教部门权力不大、“清水衙门”等错误思想认识。 三是 持续加压,严防“四风”反弹。突出解决侵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对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定制度、立规矩,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和常态化。严格监督执纪,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 四是 强化自律,严守规矩。民族宗教工作性质特殊,面对的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一切事情都要按原则办、照规矩做,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要时刻以反面典型为镜子,防微杜渐,紧把“关口”,坚守“底线”。 五是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专门机构的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就抓好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赵奔利同志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参会人员要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好这次会议精神,迅速将省纪委全会精神传达落实到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 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 三是 时刻提醒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摒弃陈规陋习,以新思维来看待新常态,按新常态的要求来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