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叫卖芈月传1小时挣4000多元 制片人报警

04.01.2016  08:48

  记者 王园园

  《芈月传》播出还未过半,81集的全片就已可以在网上下载,甚至有人在网上叫卖。如此大规模的盗播事件,在版权意识越来越强的现在,实属罕见。昨日,记者采访法律人士得知,传播者侵犯著作权可能触犯刑法。

   身边的事儿

  ●微信叫卖《芈月传》一个小时挣了4000多元

  家住郑州的微商老王,朋友圈的好友数量达到了5000个。2015年12月20日中午,她从朋友那里得到了一个百度云账号,上面是《芈月传》全集。正在追这个电视剧的她欣喜若狂,一边自己下载来看,一边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给我10元红包,让你看《芈月传》全集。”没想到消息发布后影响力巨大,一个小时内就有400多人给她发红包,向她购买。轻轻松松,她一个小时挣了4000多元。

  12月21日,老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钱来得太容易了,从昨天到现在,不停有人给我发红包要看《芈月传》,早上又来了‘新货’——邓超主演的电影《恶棍天使》。原定这个片子是圣诞节才上映的,还是老价钱,10元红包就让你先睹为快。

   ●泄密的剧集剪辑粗陋

  记者了解到,这几天在“百度云”网盘上流传的《芈月传》全集画面粗糙、颜色灰暗,屏幕上方还显示出播出时间轴,据推测应该是粗剪片子,并不是成片。记者发现,该剧的链接被删除后,马上又有新链接上传,似乎是有组织的行为。据了解,《芈月传》开播不到一个月,这已不是第一次被泄露,此前还有个50集的版本在网上流传。

   事件进展

  ●制片人报警

  有媒体报道,《芈月传》制片人曹平表示:“我们已报警了,公安局正在查处此事。”至于为何会泄露,曹平也不知道原因,“我们也不知道从哪里流出来的,只能委托公安机关调查了”。谈起此事,曹平生气又无奈:“居然还有人以10元一集的价格出售,观众迫切想看结局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规矩还是要遵守的。”资深电视剧观察人谢晓虎分析称,影视剧泄露一般有三个途径:片子拍好后送给有关部门审查、送给电视台审片、后期机房制作给制片人导演看的样带,这三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泄露。

   ●四大平台受影响严重

  此番泄露无疑侵犯了四大播出平台的权益,曹平并不否认,“对网络可能会有一点影响,但对电视观众来说,我觉得他们还是会继续追剧的”。据了解,《芈月传》的网络版权为200万元一集,81集总价高达1.6亿元。对于花重金购买《芈月传》播出版权的四大平台来说,损失很严重。谢晓虎认为,盗播对电视台的收视率、视频网站点击率的分流,是播出方最不愿看到的。此外,提前看过该剧的观众,可能会剧透,从而影响其他观众的热情。

   律师说法

  ●侵权传播者都有谁?

  河南省鸿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民认为,传播者侵犯了出品方的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要怎样负责,王艳民表示暂不好预测,“要根据情节的轻重、侵权人的获利、被侵权人的损失、播放量综合判断”。

  目前侵权传播者有哪些呢?王艳民指出,首先是泄露者,其次是播放平台,比如百度云网盘等,还有在网上售卖网址的商贩和大范围传播的网友。

   ●传播者或触犯刑法

  对于叫卖《芈月传》全集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王艳民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侵犯著作权罪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本案中,通过微信向公众出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以获利,属于批发或零售,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