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车主买车险第一受益人被4S店偷换

14.07.2015  11:10
明先生向记者出示自己的保单 - 新浪河南
来源: n.sinaimg.cn
明先生向记者出示自己的保单

  □记者 高志强 实习生 牛静芳 王亚楠 文图

  核心提示|安阳市民明先生近日向本报反映,他在一家4S店内全款购车后,同时购买了1万多元的机动车全险。不久后,他发现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不是自己,而是4S店。对此,大河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怪事

  1万多元的全险受益人却是4S店

  明先生说,去年7月20日,他从安阳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Q5,花了近42万元。买车当天,他还在该店的保险代理处买了车辆全险,花了1万多元。

  随后,明先生出示了他的保险,上面显示生成日期为“2014年7月20日”,承保险种共6项,保险费合计12471.05元,承保公司为:中国人保安阳分公司车商业务部。

  保单背面,有一项“特别约定清单”。其中,第3条写有“安阳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本保单第一受益人,未经其书面同意,本保单不得被退保、减保或批改……当一次事故的保险赔款超过人民币五千元时,须征得第一受益人书面同意……

  “买保险时我没有发现在保险单后面还有这些内容。”明先生说,自己一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直到今年6月初,自己的保险快到期了,准备去朋友所在的一家保险公司上保险时,朋友才发现,他之前购买的保险第一受益人不是他,而是安阳朗润。

  “我买的保险,为什么第一受益人是这个汽车4S店呢?”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于是到4S店询问,“他们店里的人跟我说,这是他们公司的内部规定。”明先生说,4S店承诺车在该店保养和维修打八折,但要在这里继续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