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多数药品政府定价正当其时

09.03.2015  20:17

  当前,一些抗生素新药、抗癌类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称,九成以上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可以砍掉50%。10多年来,政府实施药品降价30多次,但却“越降越高”,因为这其中有一系列的中间环节,医院的回扣即是其中之一。(3月8日中国新闻网)

  药品当然属于特殊的商品,在我国有着相当严格的管理,从药企投建,医药研发,再到药品进入一个省的市场,每一道环节都免不了跟各级的主管部门打交道。这样看起来相当严密的监管,却不仅没有管住药品的价格,历次限价令、降价令的结果就是廉价药“应声”退出市场,市面上的药品价格反而越来越贵,而且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品质低劣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提出的九成以上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可以砍掉50%,相信国家和地方医药及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在纸面上予以达成。问题是,主管部门仍然只能管住企业生产什么,但不能进一步去强制企业生产多少,更没办法管住企业不生产什么。从过往的情况看,在颁发降价令的同时,药品审批监管的不透明,还将导致企业报批同等疗效更贵的药,再通过“营销手段”打入市场。

  应当意识到,我国医药管理体制的现状(困境),非常吻合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就传统规制面临困境的观点。梯若尔认为,在产业结构、市场环境趋于复杂的情况下,规制者很难准确掌握规制对象的准确信息——就医药行业来看,主管部门要想清晰掌握企业实际成本和营销运作等情况非常困难,企业的这些信息也不需要向政府申报。况且,即便监管部门通过耐心调查掌握了一些成本信息,企业也可以通过技术革新来降低成本或更改成本结构。

  梯若尔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当规制权高度集中、规制问题相对复杂时,规制者将变得难以监督。从我国的情况看,避免医药和价格部门相关公职人员与药企搭接利益联系,相当困难。人们也有理由怀疑,主管部门出台的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业准入门槛的政策,就产品标准出台的具体审查政策,一个省级地方的药品招标政策,也完全可能是为了帮助利益对象排除竞争对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还提出“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过去以来,很多人在遇到问题时,总会下意识的提出要强化审批监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却提出了相反的要求,也就是通过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来弱化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权力,最终目的是要降低虚高药价,当然也要避免改革后出现药品品质大幅下降的问题。

  如何理解报告上述要求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看似弱化了监管,实际上是放弃了政府主管部门本就无法掌握的多余职责。政府工作报告的拟定者显然也意识到,药品政府定价不但无用,而且必然会被主管部门的经办官员用来设租,并由此从源头上推高药价。

  放弃这项多余职责之后,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和精力一是要主要放在保障医药行业更为充分的竞争,通过竞争来激励企业创新,让各类常见药品的价格回到市场合理区间。二是要规范药企及医药行业组织与医院、医生、医生团体的关系,建立起必要的防火墙,严禁药企赞助医院、医生、医生团体参与的各类活动,严查利益各方私下的不当利益传输。三是要加强药品质量监管,鼓励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就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质量问题发起消费者集体维权。

  文/郑渝川

编辑:王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