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取保候审期间潜逃 警方几经周折将其抓获

11.08.2014  10:08

  阅读提示|因涉嫌盗窃犯罪被警方依法刑拘,检察机关建议对犯罪嫌疑人直诉,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而法院准备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却“人间蒸发”。上周,记者从汝阳县公安局获悉,该县警方几经周折终将一名在取保候审期间“玩失踪”的“上网逃犯”捕获。

  □记者陈骏通讯员刘照璞李伟兵

  男子两盗手机被刑拘

  2013年春节前后,汝阳县的马女士与王女士分别在县城遭遇扒窃,两人的手机均被盗。汝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社控中队民警接到受害人报警后,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经过走访群众、调阅监控等工作,警方终于发现一个中年男子先后在两个案发现场出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顺线追踪,最终确定这名男子系家住平顶山汝州市临汝镇某村的村民赵某某。

  确定嫌疑人身份后,警方多次往返于鹰城与洛阳之间,并终在去年6月20日这天,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对自己两次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天,汝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后向汝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向县人民法院直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汝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亲属的担保下,于当年7月22日,对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期间潜逃,民警几经周折将嫌犯抓获

  2013年11月初,当汝阳县人民法院准备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件时,法院电话通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到庭,而此时赵某某的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而民警赶到汝州市赵某某的居住地时,却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

  鉴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民警先后三次驾车来到赵某某的老家汝州临汝镇,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但始终没有效果。在规劝无果后,汝阳警方改变策略,决定对赵某某实施抓捕,并将其列为“上网逃犯”。

  2014年8月3日,汝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社控中队民警党保平获得线索,赵某某于前一天上午刚刚潜回家中,短暂停留后很可能再次离家。得到这一线索后,党保平来不及吃午饭,迅速组织中队民警再次赶赴临汝。

  当警方赶到赵某某家时,发现其家门紧闭。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选择蹲点守候。当民警利用其邻居家制高点发现赵某某正在家中冲澡时,民警果断出击翻墙而入。由于墙体松动出现坍塌,民警宁高普、郭建海两人被砸伤,但两人仍强忍疼痛,与其他抓捕民警一道将赵某某捕获。

  赵某某到案后,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汝阳警方将其依法刑事拘留。8月8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被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