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新植幼树管护工作

11.05.2016  18:40

去冬今春,鹤壁市共完成造林和补植补造16.47万亩,植树1800余万株。为切实加强对新植幼树的管护工作,近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对各县区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植树造林,重在管护,切实加强幼树的抚育和管理是提高树木成活率、保存率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加强对林木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林木管护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淇河、太行山、生态廊道、林业产业等新植树木的管护为重点,完善管护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一片。

二、搞好预防,确保成效。各县、区要对去冬今春以来新植幼树成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林业部门对新植幼树要加大监护力度,出现旱情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群众浇水,确保新植幼树成活。要及时清除树下杂草、灌木和藤蔓植物,防止缠绕幼树。“三夏”和“三秋”期间,禁止农作物秸秆堆放在幼树附近进行焚烧,杜绝人、机、畜对幼树的毁坏。规模造林地要开辟防火隔离带,构筑防火墙,加强巡逻,防止林木火灾。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建立健全林木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防治病虫害蔓延,确保造林成效。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分段、分块设立护林员,并签订护林合同,增强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对新植幼树的管护。要将林木管护的具体责任分解到乡、镇和村组,责任到人,具体到村。各乡、镇要组成护林巡逻队,防止人为破坏树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造林绿化成果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毁坏幼树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依法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增强造林绿化意识,提高爱林护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发布和张贴护林公告,悬挂、书写护林标语,重点村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要设立护林标牌等。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爱林护林教育,使其自觉养成保护生态的良好习惯,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爱护树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