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一个多月还没发货?淘宝:已对商家作出处罚 | 顶端315

14.03.2023  11:10

“我是他们店的老客户了,没想到这次买了之后至今不发货,卖家也不理人!”

近日,来自郑州市的王先生在“顶端315”消费者维权服务新平台留言投诉,他1月30日下单的商品,至今未发货,卖家对王先生的消息“已读不回”,而淘宝平台客服也没有给出未发货的原因。

淘宝商家不发货,联系淘宝平台多次无果

反映:拖了一个多月不发货,想得到一个解释

“我多次和卖家沟通,打电话联系淘宝客服,都没用。”求助人王先生对顶端新闻记者说,他经营着一家小餐馆,近四年以来,他都在淘宝网商家“毛竹林生活馆”采购商用卫生纸,对其产品质量较为认可。

但因为卖家既不发货,也不回消息,王先生自2月8日起,多次和淘宝网的官方客服沟通,但淘宝的电话客服总是告诉他需要耐心等待。 “建议退订单处理,或者继续耐心等待。”

时间到了3月,距离王先生下单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王先生对此表示不理解,“我还要耐心等待到什么时候?”

据了解,在王先生所购买商品的描述页面上,注明了“付款后48小时内发货”的字样,如今过了一个多月,得到淘宝网这样的回复,王先生表示,对此非常不满意。

律师:卖家需向买家赔付

顶端律师团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一鹏表示,根据淘宝网平台在2019年05月06日发布《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第三、第四条规定,卖家未在“发货时间”内完成发货的行为,视为延迟发货。卖家违背发货承诺-缺货,虚假发货均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淘宝平台的规则,延迟发货,卖家须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缺货和虚假发货的须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

如果根据淘宝平台违约处理的规则,仍然不足以弥补卖家违约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也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由于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进展:已对商家作出处罚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3月7日,顶端新闻记者向淘宝网反映了这一问题,客服回应称,“我们会去联系消费者了解相关情况,尽快会给出一个处理方案的。”

3月7日晚,淘宝网客服表示,平台已经根据商家违约的行为,自动形成了赔付,“第一次违约赔付了18.5元,第二次平台催发后,又赔付了81.5元。”

对于卖家不发货的原因,淘宝客服并未明确回复,建议消费者重新选择其他商铺进行下单,“如果卖家能发货,肯定不愿意这样赔付。”

该店铺是否还在经营?顶端新闻记者尝试与卖家客服进行沟通,但卖家响应较慢,时隔三天才进行回复。

求助人王先生表示,已了解淘宝平台的相关政策,会申请退款,取消订单。(顶端新闻记者 单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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