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发挥监管引领作用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07.01.2016  10:28

      为深入发展普惠金融,总结和推广平顶山市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普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知识,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按照银监会和河南银监局统一部署,平顶山银监分局组织全市银行业开展以“普助小微 惠及民生”为主题的“第四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近年来,平顶山银监分局充分发挥监管引领作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推进方案,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监管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申贷获得率持续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有效缓解。平顶山银监分局连续多年被河南银监局评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截至2015年8月末,全市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506.46亿元,较年初增加28.71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户数6.61万户,贷款余额、增量和户数均位居全省前列。同时我们要看到,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不足、融资成本偏高、贷款质量下迁压力较大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对经济金融新常态,我们要转变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方式,进一步推进我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在金融服务政策上抓好落实。全市银行业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银监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应配套措施,脚踏实地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要严格执行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用足额度,确保年底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要切实改进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对尽职免责的审核程序、认定标准、免责事由制定具体、明确的操作办法。       二要在服务小微企业方式上转变理念。全市银行业要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既要抓大,又要重小,既要锦上添花、又要雪中送炭。具备条件的银行要加大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增设扎根基层、服务小微企业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三要在小微信贷风险上把控底线。全市银行业要针对当前互保联保、限控行业、企业集群、过剩产能等风险集聚区域,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严防担保圈、担保链风险。要加强贷款“三查”,严密监测资金流向,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高风险领域,保证新增小微企业贷款质量。       四要在小微信贷投放上优化结构。全市银行业要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诚实守信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要加强同产业集聚区合作力度。要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式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方式。要持续优化信贷结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增加总量。       五要在金融服务产品上探索创新。全市银行业要从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抵押担保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要注重结合小微企业经营和融资特点,因地制宜、因行制宜,开发符合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小微企业的现实需求。要清理各类融资“通道”业务,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合理设定贷款期限,采取更加科学的审贷手续、还款方式和贷款分类管理,减少搭桥融资行为。       六要在差异监管政策上激励推动。全市银行业要不断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建设、专营机构建设,执行“四单原则”,单列信贷计划,不断落实小微企业差异化监管政策。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尽职免责办法,对于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含)的,不作为内部对小微企业业务主办部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充分调动小微企业金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七要在营造社会环境上深化宣传。全市银行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依托现有的宣传渠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工作。要对小微企业的帮扶政策、产品系列、服务收费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加强对举措和成效的宣传。要推出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使宣传深入社区、家喻户晓,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