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等级的应急响应咋划分?郑州发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4.04.2022  15:33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田育臣

4月14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郑州市对外发布《郑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郑州市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性质、范围、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这4个等级如何划分?应急响应有哪些条件?应采取哪些措施?

据了解,该预案适用于郑州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主要包括两类:(1)郑州市发生的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鼠(兔)害、有害植物以及其他有害生物。(2)国外、省外传入郑州市的能够对森林资源构成严重或者毁灭性灾害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

依据灾害性质、范围、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

Ⅰ级

响应条件:(1)发现国内省内尚无分布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或危害人类健康。(2)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危及重点预防区的生态安全。(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灾情的。

响应措施:(1)报告郑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启动Ⅰ级响应,并报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2)市指挥部迅速组织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灾情发生现场,调查分析发生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应急除治措施。(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集应急队伍,安排市级救灾资金,调拨物资等。(4)开发区、区县(市)指挥部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现场工作组的指挥,落实处置方案和具体除治措施。(5)对松材线虫病等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机构鉴定需要采伐疫木的,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先行采伐的紧急除治措施,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款适用于Ⅱ级、Ⅲ级、Ⅳ级响应措施。(6)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助做好临时检疫检查站点的设立,实施疫情检疫封锁,配合防治作业人员做好高速公路两侧林木防治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本款适用于Ⅱ级、Ⅲ级、Ⅳ级响应措施。

Ⅱ级

响应条件:(1)省内已有分布的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全市区域内发生新疫情。(2)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3万亩以上,或枝干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2万亩以上,经专家组预测灾情将进一步加重、有可能成灾的。(3)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2万亩以上,或枝干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灾情的。

响应措施:(1)由市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并报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2)市指挥部组织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灾情发生现场,调查分析发生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处置方案和具体除治措施。(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集应急队伍,安排市级救灾资金、调拨物资等。(4)区县(市)、开发区指挥部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落实处置方案和具体除治措施。

Ⅲ级

响应条件:(1)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2万亩以上,或枝干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

(2)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2万亩以下;或枝干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0.5万亩以上,1万亩以下。

响应措施:市指挥部启动应急Ⅲ级响应,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除治措施,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

响应条件:(1)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2万亩以下;或枝干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0.5万亩以上,1万亩以下。(2)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0.5万亩以上,1万亩以下;或枝干受害集中连片成灾面积在0.25万亩以上,0.5万亩以下。

响应措施:市指挥部启动应急Ⅳ级响应,给予事发地必要物资、技术支持。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除治措施,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郑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并上报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发布或授权后统一对外发布,同时负责向媒体做好解释工作。郑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守电话:0371—67182778,67182839。

名词解释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指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构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河南省林业局明令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应检物品:包含下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一)森林植物种子、种根、种条(含穗条)、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二)木材、竹材、薪炭材、枝桠、竹梢及可能带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其他产品(不含经高温、高压等工艺生产的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和木炭)和标本;

(三)乔木、灌木、花卉、药材、果树及果品;

(四)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检物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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