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法制教育常识

11.12.2015  11:56
  1.我国是如何从法律层面界定“邪教组织”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进行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邪教组织的六个特征是什么?
  不论邪教组织冒用何种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不论它们怎样打扮和伪装自己,邪教组织都具有以下六个特征: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聚敛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
  
  3.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如何认识邪教的本质,是依法防范和治理邪教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世界上的各种邪教,往往乔装打扮,不断变换手法蒙骗世人和舆论,但万变不离其宗,邪教的本质集中体现在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四个方面。
  
  4.邪教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邪教虽种类繁多,千奇百怪,但它们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有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残害生命,侵犯人权;二是骗取钱财,精神控制;三是破坏生产,扰乱社会;四是侵蚀政权,践踏法律。
  
  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这一决定概括性地规定了邪教组织的特征,明确了依法惩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和实行综合治理等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1)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2)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3)在全体公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4)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6.我国《刑法》规定的依法惩处邪教犯罪活动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与其他法律法规相比,具有极为严厉的强制性。《刑法》第300条规定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等,这是我国依法惩处邪教犯罪活动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7.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进行宣传煽动、聚集滋事、非法“传教”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的正常秩序。邪教组织散布歪理邪说,蒙蔽群众,煽动人们采取极端行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扰乱正常的法律秩序,影响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立法精神和国家政策,通常为邪教组织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骨干分子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4)主观方面为故意,并具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
  
  8.我国政府是何时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的?
  鉴于“法轮功”邪教组织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国家稳定的种种违法行径,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依法作出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9.“法轮功”组织目前已演变成一个什么组织?
  “法轮功”邪教组织近年来的种种劣行表明,“法轮功”已不是一般的非法组织,也不是一般的邪教组织,而是一个卖3身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势力,成为西方反华势力实施西化、分化我国战略的政治工具,是一个以邪教为主要活动方式的反动政治组织。
  
  10.我国处理“法轮功”邪教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是我们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正因为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政策,绝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通过团结、教育、挽救,脱离了邪教的精神控制,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但目前仍有极少数人顽固坚持错误立场,继续痴迷“法轮功”歪理邪说,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从事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这必将受到依法惩处。
  
  11.如何结合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大力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使广大群众认清邪教的政治反动性、非法性、欺骗性和严重危害,真正掌握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的政策法律。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向群众讲清怎样识别邪教的骗人把戏。要结合“五五”普法开展警示教育,宣传依法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必要性。要结合开展基层文化活动,创作编排揭露邪教的文艺节目,开展群众文艺宣传。针对邪教传播主要在农村这一实际,要抓好对农民群众的教育。按照“进村、入户、面对面”的要求,采取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品、利用广播喇叭、书写街头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展览等多种方式,宣传防范邪教的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农闲等有利时机,既要开展集中性的宣传教育,也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要注重摆事实、讲道理,多用当地邪教活动残害生命、破坏生产、破坏稳定的事例教育群众,使群众能够有效识别,不再受骗上当,要让广大群众知道邪教都是非法组织,其散布的歪理邪说是精神毒品,任何邪教活动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触犯法律的必将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