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价格垄断执法成果

30.07.2018  1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着眼于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服务经济建设和民生福祉为导向,坚持办案是硬道理,针对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特定行业发展的垄断行为持续发力,积极开展执法活动,先后查处了一系列影响广泛的垄断案件,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08年以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共查处各类价格垄断案件150余起,实施经济制裁110余亿元,基本实现了执法的常态化。案件涉及电信、医药、交通、能源等20多个行业和领域,涵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多种行为,违法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和行政机关。其中的典型案件如: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处罚60.88亿元,上海通用汽车价格垄断案处罚2.01亿元,PVC企业横向垄断案处罚4.57亿元,茅台、五粮液纵向价格垄断案处罚4.49亿元,美敦力纵向垄断案处罚1.18亿元。对一系列重大案件的查处,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态度和决心,也使中国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反垄断司法辖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