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环保局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园路、丰鑫街及科技街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03.02.2015  18: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园路、丰鑫街及科技街道路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园路、丰鑫街及科技街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顶山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花园路全长约45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5米,为城市次干路;丰鑫街全长约50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为城市支路;科技街长约50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15米,为城市次干路。总投资约1600万元。
2.5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1个标段,监理设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9 采购编号:GXQ2015-004G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5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经历1项(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原件签订日期为准)。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 企业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8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项(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原件签订日期为准)。
3.6 外地企业按平建[2011]137号文,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7应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提供2014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3 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项目监理经历1项(以合同原件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企业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1项(以合同原件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外地企业按平建[2011]137号文,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6 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要求。
3.7 以上涉及的人员(被授权人、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提供2014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4 日至 2015 年 2 月 10 日17:30截止(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3 报名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9 日9:00。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5-398900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0375-8970068  13781868977

2015年 2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