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拍县长收礼被诉 县长不能安然无事

21.04.2015  11:25

  朱志

  一年前,警方对汪冬根的定性是黑恶势力团伙的头目,第一个罪名就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偷拍万载县县长收礼的行为也被归为黑社会犯罪中,但在如今的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的起诉书里,汪冬根所有的涉黑罪名都没有了,偷拍万载县县长收礼事件也随之消失在起诉书中。(4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曾经轰动一时的汪冬根案如今出现了转折,不少以往的罪名未被起诉,这是法治的体现,值得庆幸,但此案到此便就终结了么?如果被偷拍的县长依然安然无事,这岂不荒唐?

  当然,汪冬根利用偷拍行为来实现自己敲诈等目的,如今受到法律的审判实属活该,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辩解,但其所偷拍的内容呢?其实还是具有十分巨大的意义和价值,这一点我们不应当抹灭。

  在所偷拍的照片中一清二楚的显示有人拎着大包小包前往县长老家送礼,这难道会是一种礼尚往来的存在?不论是家乡的土特产还是名贵重烟酒,只要送礼便是违规,胆敢收礼更是违纪违法,这原本是再为清楚不过之事,为何所有人都将眼光聚焦在偷拍的行为,但却选择性的忘记了被偷拍下来的罪恶?如果说因为一种犯罪就将另外一种犯罪遗忘,这是在选择性的执法。

  更为让人感到无比困惑的是,当汪冬根偷拍行径被曝光之后,其首要的罪名就是为黑社会犯罪,但如今此等罪名却被移除,在这一会儿是一会儿又不是之中,是否还藏有其他的猫腻呢?作为万载县警方,如果要将罪犯定性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那想必自然是掌握了铁证,但最后此等罪名又不再被起诉,这难道会是当地警方的定性不严谨?联想到被偷拍者是为万载县当地的“县太爷”,这里面留给人们的遐想空间太过巨大。

  总而言之,偷拍者为自己的愚蠢买单,但被偷拍者也应当为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而负责。任何挑战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应当保持零容忍,不能某些僭越法纪的官员逍遥法外。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