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故县镇卫生院彩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2014  17:20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故县镇卫生院的委托,对委托人委托的灵宝市故县镇卫生院彩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灵宝市故县镇卫生院彩超采购项目

二、 招标编号: HYZB-YL-2014-011

三、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01

彩超

1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五、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生产厂家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销商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标段的产品编号);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 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多家代理商以同一品牌产品投标全部视为废标 );

5.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7.经营境外医疗器械的企业,除按上述生产和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进口许可证,海关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如投标时不能提供,则在安装时必须全部按规定提供,否则按规定退货及处罚);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⑦投标人在近两年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10月20日—2014年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人民银行八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经销商需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出具的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故县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98-2199036      13639829314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