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汝南县第二人民医院依法拆除彩钢板600平方米

02.07.2015  12:56





  为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落实,6月30日,驻马店市汝南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到第二人民医院现场监督该单位将一楼走廊违规搭建的彩钢板建筑予以拆除。

  因大量使用彩钢板建筑,彩钢板内部裹着的是易燃的聚苯乙烯泡沫,这种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制成的夹芯板,在发生火灾后,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不仅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目前,该医院一楼彩钢板建筑已拆除,拆除面积600平方米。下一步,大队将继续责令拆除违规搭建彩钢板的建筑,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