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朗公庙镇张湾学校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15.09.2014  16:50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朗公庙镇张湾学校食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4】079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朗公庙镇张湾学校食堂工程
三、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建筑面积130.95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七、合格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登记备案,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3)15号);
8、外市企业须到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开具《进县备案通知书》;
9、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进县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十、报名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十一、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四、招标人: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先生:13839090964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女士 15713738261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7080556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