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兰考等22县市成金改试点 农民凭借两权可办贷款

22.08.2015  10:53

  □记者 张渝

  核心提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俗称“两权”。如果农民凭借“两权”可以从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贷款,那就可以解决许多农村小微企业的资金难问题。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在济源市、兰考县、巩义市、新郑市、栾川县、邓州市、西峡县、长垣县、新乡县、滑县、林州市、沈丘县、温县、浚县、固始县、淮滨县、临颍县、永城市、宝丰县、遂平县、通许县、濮阳县22个县(市)开展试点,探索农村金融创新。其中,在试点县(市)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金融机构明确将“两权”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标志着河南这个农业大省驶入了农村“金改”的快车道,意味着河南省的农村融资担保方式将取得重大创新突破。

   新政:22个县(市)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解读:凭借“两权”农民就能从银行贷出来钱了

  据大河报记者了解,虽然目前我省提供“两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不多,但也有“吃螃蟹的人”。据资料显示,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联合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共同制定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截至2014年年末,长垣、邓州、兰考等12个县(市)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1笔、金额7270万元。

  如果“两权”抵押贷款可以全面实行,那对广大农村企业来说,绝对是件好事。因此,《实施方案》指出,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试点县(市)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金融机构明确将“两权”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县(市)纳入全国试点范围。试点县(市)可结合实际设立风险补偿基金。

   条件:确权颁证为“两权”抵押提供条件

  解读:确权后的“两权”才具有金融属性

  允许“两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前提是要对“两权”进行登记颁证工作,这样,确权后的“两权”才具有金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