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9县(市)开展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24.08.2016  02:35

  如何通过整合涉农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 《河南省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7年之前,我省将在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鹿邑、新蔡9县(市)完成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任务,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

  当前资金易出现“碎片化”问题

  目前,由于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多头投入、分散使用的管理模式暴露出了很多弊端,导致项目资金使用出现“碎片化”和交叉重复等问题,难以产生聚合效应,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快推进。

  河南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我省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2015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5〕147号),要求河南等4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深入探索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新机制。

  兰考等9县(市)被列入改革试点

  《方案》表示,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鹿邑、新蔡9县(市)开展相关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待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此外,省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对试点县(市)的激励机制,凡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对试点县(市)安排规模增幅原则上要高于全省同类资金的平均幅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重新制定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方案》强调,试点县(市)要根据统筹整合的中央、省和县级相关涉农资金规模,与本县(市)编制的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任务相结合,确保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高标准粮田建设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整合、统一管理的要求,今后将由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打破原有条条框框,确保统筹整合后的资金有效合理用于高标准粮田建设。(记者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