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国土资源局三举措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10.10.2014  09:24
       

一是严格动态巡查。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组网络化巡查体系,对辖区内企业、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所在区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拉网式排查,全面清查有无非法开采、无证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整改,维护良好的开采秩序。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对已取得采矿权的企业,坚持开展采矿权年检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接受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并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申办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同时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是切实优化服务。主动服务,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专人包抓,简化办事环节,全力帮助企业完善各种法定手续,实现用地采矿合法化。坚决杜绝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纠正和简单、粗暴执法,严防“三乱”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