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四项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05.2016  09:05

一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重点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尤其加强各类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是认真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公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及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抓住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单位、部位、场所,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措施,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并加强演练,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同时,加强与气象等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四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汛抢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以免发生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洛宁县安全监督管理局  赵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