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县公安局计算机设备等采购的询价公告

03.06.2014  13:13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计算机设备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4〕50号
二、项目内容:计算机设备等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
五、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的,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否则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报名要求:
1、有意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3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本次询价采购实行资质后审,询价现场需提交资质原件。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4年6月4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九、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4年6月9日15:30。
十一、询价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玉先生 0379-63130018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彭女士 0379-68937383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