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付李庄社区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06.02.2015  17:29
中牟县付李庄社区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付李庄社区绿化工程项目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付李庄社区绿化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 中牟政采公开-2015-02-8
2.3 建设单位: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
2.4 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壹级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000万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
3.2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5年 2 月 6 日至 2015年 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02室。
4.3 报名须提交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及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请提交上述资料1套,并按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3、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212812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益
电 话:13623801937

2015年 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