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演艺及配套项目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原阳县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演艺及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演艺及配套项目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4GB1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1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7月29日
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创精工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聂伟
工 期:12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蒋华
工 期:12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明和科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小科
工 期:120日历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传真电话:0371-65585905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