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调研课题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原阳县“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调研课题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调研课题项目 
 2.2、招标编号:原交采2014GB44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02月13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 
 2.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03月13  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稿(书面5份及电子版),提交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5年3月  31  日前向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成果(书面5份及电子版),评审通过后发结题证书。 
 4.研究期间,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2.5、招标范围:原阳县“十三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加快推动黄河滩区发展研究、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及原阳县“十三五”  保持高速增长研究、工业转型升级研究、加快发展都市型农业研究、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研究、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研究。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十三五”期间原阳县总体发展战略研究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加快推动黄河滩区发展研究、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第二包:“十三五”期间原阳县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原阳县“十三五”  保持高速增长研究、工业转型升级研究、加快发展都市型农业研究、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研究、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研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3.2、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富有研究经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3.3、熟悉并了解原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午9  :00  时至  11 :   30时,下午  15 :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承担完成的重大课题调研项目类似业绩、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23  日  9时整,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政府综合办公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5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