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传染病医院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04.09.2014  12:42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传染病医院的委托,就开封市传染病医院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谈判响应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开封市传染病医院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项目

1.2、项目编号:汴财谈判[2014]46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总投资:约32万元。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竣工交付使用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3吨燃气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一套采购及安装(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谈判响应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

3.4、谈判响应人须具备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3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5、谈判响应人须提供河南地区2011年8月1日以来两份同类30万元以上项目的业绩合同;

3.6、谈判响应人须为锅炉的合法生产厂商或合法经销商;谈判响应人如为经销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7、投标申请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出售信息: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4.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资信保证金(见汴交管委〔2014〕1号文),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4.3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8 

号窗口。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9月16日上午9点30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开封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  常先生

      电    话:  18603785516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女士

电    话:  1513787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