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副书记 副厅长弋振立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5.12.2016  00:36
                      12月2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出席周口市社区矫正工作西华现场会。他指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体现了法治的创新,有利于健全完善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制度体系,能够推动刑法执行产生最好的社会效果,赢得最大的社会支持。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将社区矫正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千方百计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一要在提升保障能力上下功夫。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场所建设等,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要在提升规范化水平上下功夫。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诉法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内容,在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过程中全面体现社区矫正工作刚柔相济的执法特性;要体现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特点,结合实际开展章制建设,不能照搬监狱管理模式,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权力在法律制度框架内运行。三要在提升执法能力上下功夫。目前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已基本建立,今后要把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切实提升执法能力,确保刑罚依法有效实施。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采取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四要在提升社会化水平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多策并举,动员社区家庭和工青妇等多方力量参与,真正使那些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罪犯能够在不脱离社会和家庭的情况下改造好。